淘宝食品类功效宣传违禁词有哪些?如何避免呢?

  淘宝网根据新《广告法》及《价格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淘宝网卖家实际经营情况,明确了淘宝食品类功效宣传违禁词违规禁词,请卖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,避免和防范行政执法及民事诉讼的法律风险。

  若卖家违反前述法律法规规定,将会被执法部门处以数额较大的罚款,并有可能被消费者起诉而承担民事责任。食品类目商品需注意:

  (一)食品类商品不得在其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“国家免检产品”的字样、图案,如下图:

  (二)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,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食品具有治疗作用,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。

  (三)不得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;不得使用医疗机构、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;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,不得利用专家、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。

  (四)食品、新资源食品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,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。

  如果店铺一直违反淘宝食品类用词细则,你的店铺将面临屏蔽的危险,这意味着被屏蔽的店铺及店内商品,买家将不能在搜索结果页面查找到被“店铺屏蔽”卖家的商品和店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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